「最嚴遛狗令」只是看上去很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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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文山市政府近日發布《關於加強文山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被網友稱為「史上最嚴遛狗規定」。

通告規定,攜犬出戶時,犬只必須使用束犬鏈,犬鏈長度不得超過1米,並由成年人牽引;早上7點至晚上22點禁止遛犬。

近年來,惡狗傷人事件頻發,狗患引發的各種社會問題正逐漸凸顯,社會上呼籲加強犬類管理的呼聲很高。

為規範養犬人的行為,近年來全國已有不少城市發出了關於加強養犬管理的通告,對犬只品種、出行要求、遛狗時間等都列出了具體規定及罰則。

此次雲南文山出台的養犬管理規定,與其他地方出台的養犬管理規定大同小異,之所以被稱為「最嚴遛狗令」,主要在於文山的規定特別突出了「7點至22點禁止遛狗」這一條。

這條規定一出,立即引起了文山本地以及全國網友的熱議。

結果完全可以想像得到,無外乎不養狗的市民雙手贊成,養狗的群眾強烈反對。

正如一名持反對觀點的網友所言:「難道要我7點前早起遛狗,下班回來後還要熬夜等著22點後遛狗嗎?」客觀地看,7點至22點禁止遛狗的規定的確很嚴,網友戲稱之為「史上最嚴」似乎也不為過,但這種嚴格更多停留在紙面上,只是看上去很嚴,很難落實到實際中。

首先,7點至22點禁止遛狗,就意味著大批市民要在晚上22點後集中外出遛狗。

而這一時段政府部門早已下班,誰來監管是一個現實問題。

在監管缺位的情況下,一些人很可能無視遛狗令規定,不使用束犬鏈,縱容狗狗隨地排便、犬吠擾民,進而衍生出一系列新問題。

其次,7點至22點禁止遛狗,顯然違背了人們正常的作息規律,也不利於狗的生長發育。

出於對這一規定合理性的質疑,部分犬主很可能用腳投票,堅持白天時間遛狗,與有關部門玩起「貓鼠遊戲」。

由於時間和精力有限,有關部門監管起來難免捉襟見肘,疲於奔命。

在違規遛狗行為得不到制止的情況下,勢必產生「破窗效應」,帶動更多人逾越規定。

此外,更重要的是,「最嚴遛狗令」只是色厲內荏,沒有也不可能有相應的處罰措施。

文山市政府的通告,在規定早上7點至晚上22點禁止遛犬的同時,只是籠統地提到「違反上述規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事實上,目前沒有哪一部現行法律法規對於遛狗做出禁止性規定和處罰措施,也就是說所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只是具有提醒和警示的作用,很難真正落到實處。

最初,一些市民或許會有所忌憚,時間一長就會發現「最嚴遛狗令」只是「紙老虎」,從而置若罔聞,熟視無睹。

一直以來,不養狗的居民和「鏟屎官們」矛盾不斷。

正所謂立場決定觀點,愛狗人士強調養狗的自由和權利,不喜歡狗的人們則大談狗對環境的破壞,對安全的威脅。

從某種意義上講,交織在犬只身上的愛與恨是一對無法調和的矛盾,政府出台養犬管理規定,應該是儘可能兼顧各方訴求,尋求利益最佳契合點。

「最嚴遛狗令」的天平顯然是偏向了不養狗群體一方,造成了對於養狗群體的苛責,如此有失公允的規定自然難以讓人心悅誠服,也就難以避免淪為一紙空文。

誠如專家所說,督促養狗人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事關一個城市的文明形象,涉及市民的切身利益。

但責任和權利是對等的,在要求養狗人承擔責任的同時,也應保障其文明遛犬的權利。

只有這樣,才能贏得廣大愛狗人士對於犬只管理的理解和配合,既對狗狗負責,也對自己和他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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