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犬遇「強敵」被咬死 主人告上法庭獲賠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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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飯後遛狗,寵物犬遇「強敵」被咬死 告上法庭,主人獲賠6800元)

本報訊 對於很多養愛狗的人來說,每天的樂趣之一就是飯後遛狗。

但對於家住常州市武進區湖塘的孫先生一家來說,這一樂趣卻因為一隻比特鬥牛梗犬而打破了。

孫先生的約克夏寵物犬在遛狗的時候被賀女士飼養的比特鬥牛梗犬撕咬致死,於是悲痛萬分的孫先生將賀女士告到法院,請求賠償。

孫先生三年前從某寵物商店花費6800元購買了一隻約克夏寵物犬。

在孫先生一家人的精心照料下,小狗健康成長,且與主人感情深厚。

今年3月初的一天,孫先生照例在晚飯後帶著愛狗在小區內散步。

正值傍晚,小區內遛狗的人很多,與孫先生住在同一小區的賀女士也帶著自己的愛犬——一條比特鬥牛梗犬在外散步。

小狗們因為看到了許多「小夥伴」而倍感「興奮」,就在孫先生與賀女士稍不留意的空當,兩人的愛犬開始打鬧撕咬。

最終,孫先生飼養的約克夏寵物犬被賀女士飼養的比特鬥牛梗犬撕咬致死。

對於愛犬之死,孫先生一家悲痛萬分,認為賀女士飼養的比特鬥牛梗犬是禁止飼養的危險犬種,賀女士應當對該事件負全部責任。

在與賀女士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孫先生將其告上了法庭。

對於該案,常州市武進區法院審理後認為,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被告違規飼養烈性犬造成原告損害,被告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最終判決被告賀女士賠償原告孫先生6800元。

辦案法官表示,早在2015年8月,常州市就出台了《常州市加強犬只規範化管理工作意見》,《意見》中明確列出了29種禁止飼養、銷售、繁殖的危險犬,比如鬥牛梗、拳師犬等。

此外,犬只站立時從肩部最高點到地面距離超過61厘米的,也在禁養、禁售範圍。

愛狗人士在選擇飼養品種的過程中,應自覺規避危險犬,並在飼養中自覺履行登記、免疫、栓養等職責,依法養犬、文明養犬,共同維護和諧幸福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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