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里遛狗卻不拴繩,物業公司有權干涉業主養寵物嗎?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小區內養狗狗的鄰居真的很多,一到遛狗的時間小區廣場就變成狗狗的聚會。

小型犬、大型犬都有。

大部分狗都沒拴鏈子到處亂跑。

前兩天在小區里一條大狗咬傷了小狗還順帶咬傷了保護小狗的狗主人。

我們這些怕狗的人只好躲得遠遠的,一看見狗就得起身讓地盤。

特別是家裡孕婦和小孩,在小區里散步玩耍經常被亂跑亂竄的狗狗驚嚇到。

狗狗的主人看到後立刻呼喚狗狗遠離人,還會安慰道:「它不咬人的,別怕。

」可是狗沖人叫或撲人可能沒有原因,有時撲人是因為興奮,也可能因為手上拿著吃的,但是被撲到的人可能是老人、小孩或是孕婦。

真是後果不堪設想。


很多居民向物業公司反映,希望物業公司和狗主人協商在公共區域一定要給狗狗拴上狗鏈子。

小編了解到物業公司更不能限制公民的權利與自由。

對於養狗的問題,國家法律是有明確的規定,根據律師的介紹,「養犬重點管理區禁止飼養的有烈性犬、大型犬。

國家允許飼養的寵物,在完成相關手續後業主是有權飼養的。

」公民在法律上享有的自由和權利,不要說作為服務於業主的物業公司不能禁止,就是業主委員會也不能通過投票的形式加以剝奪。

除非修改法律,才能對業主養狗權利進行限制。

當然,物業公司雖然不能對業主養狗權利進行剝奪和限制,但並不意味著不能對養狗加強管理。

畢竟,一些業主養狗可能會影響到其他業主的權利。

物業公司應當提請業主委員會,制訂相應的公約,這裡面可以包括:一是要求養狗的業主遵守國家法律的規定,禁止養法律所禁養的狗,辦理相關養狗手續等,否則將向有關部門舉報;二是要求養狗的業主進行自律,比如遵守相關衛生的規定,三是通過業主大會的表決,對於養狗的業主可以適當收取更多的物業管理費,畢竟,他們占用的公共資源更多一些。

也就是說,約束狗狗最根本的還是要靠主人。

主人不能以小區里的狗狗都沒拴狗繩為理由。

出門遛狗要牽狗繩

不僅是每位狗主子的義務

更是每個城市文明養寵的明文規定

不牽狗繩出了問題,真是說破天大的理由都理虧。

小編好幾次在小區里開車出門,因為突然有小狗竄出來被迫急剎。

鏟屎官呼喚小狗也不聽,如果沒剎住,那可愛的小狗將慘死輪下了。

不栓狗繩已經將狗狗陷入危險的境地也將小區其他用戶陷入危險的境地。

更是將自己置於尷尬理虧的境地。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相關文章 

惡犬向他撲來,撕咬過後,他的左臂被截肢!

一濟南的王大叔今年50多歲,平時在一家藏獒園工作。藏獒園裡的狗狗們看起來威武雄壯,平時王大叔對它們可以說是敬而遠之吧。但是前天早上,獒園裡一條賽狗比特犬跑出了籠子,對著在外頭的王大叔就來了一頓突...

不拴繩遛狗,結果大狗咬死小狗

下班回家,就聽見小區平台上有人吵架,一問才知道是兩個業主遛狗,都沒拴著,結果大狗把小狗泰迪咬死了。不由想到早上看的新聞,也是在某小區里,業主下樓遛狗,三隻小泰迪,在狗主人看來,泰迪小巧可愛,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