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萬多治好了流浪狗的病,但是原主人突然出現要把狗狗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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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和男友吵架,我跑出去坐在路邊哭。

不知道從哪裡跑來一隻小小的流浪狗,安靜地坐在我身邊看著我。

我抱著它去附近小賣部買了火腿腸和旺仔牛奶,吃完後它就跟著我了。

而我們的生活,才剛剛開始。

抱起它的瞬間才知道小乖為什麼流浪。

因為它有嚴重的皮膚病,下半身的毛都掉光了,還有傷口,估計是這樣才被拋棄的…

狗狗有點粘人,可能是害怕再被拋棄吧。

狗狗習慣很好,不會在家裡大小便,我們相處的很愉快。

很快到了去醫院複查的時間,狗狗的皮膚病也好的差不多了。

作為新手,養狗我也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比如我就不知道該如何糾正小乖不願意吃狗糧的問題。

狗狗喜歡吃人吃的東西,有時候因為吃不到肉,它寧可絕食抗議,我知道狗狗吃人吃的食物不好,可是又想不到比較好的方法。

突然有一天,狗狗的原主人不知道從哪裡知道了狗狗的消息,居然想要「領回狗狗」,還說狗狗是不小心走失,現在終於找到了。

養狗養到嚴重皮膚病下半身毛都掉光了你跟我說是「不慎走失」?現在狗狗養好了就想要回來,那我也必須和這個原主人算算,我說狗狗我可以還給你,但在這之前,我們要先算筆帳。

狗狗的醫藥費1萬,美容費0.5萬,每個月的狗糧、零食、保健品0.15萬、驅蟲等0.2萬。

雖然狗狗在我家待遇不是最好,但也沒凍著餓著,而且我還代你這個「主人」勞心勞力照顧了一年多,辛苦費也要給我吧?希望網友們幫我評評理,出出主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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