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未拴繩遭暴打的女主持道歉 希望大家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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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商妹兒報導了發生在成都麓山國際社區的一起衝突事件……

事情大概經過是這樣的……

8月30日中午12點過,家住成都麓山國際社區的鄧女士下樓到超市買東西,順便將家中6個月大的金毛帶出門溜,趕時間的她並未拴牽引繩。

就在超市門口,活潑的小金毛搖著尾巴朝一名小孩跑去,小孩家長立即護住小孩,另一名家長則一腳將狗踹開。

鄧女士見狗被踹,上前理論,雙方隨後發生肢體衝突。

鄧女士稱,對方一家三口將其打傷,並造成全身多處傷口,「尤其是臉,已經一半毀容了,我還是一個主持人,靠臉吃飯,如果好不了,今後都做不了工作」。

商妹兒微博微信一發,留言都刷爆了,微博上更是將近20000+條評論!事件當事雙方誰對誰錯分成兩派……

認為鄧女士不拴牽引繩有錯在先

@小李子Sebastian

我前兩天差點忍不住打一個黃忠菜市場附近溜狗的,我說大狗要牽繩子,傻x說礙著你啥事了,我說嚇到我啦,她問我嚇到你了?嚇到你了?我當時就想衝上去……

@維生素ABC

經常遇到狗嚇壞小孩,狗主人還很有理,很是討厭。

@滑艷閣

我們樓上也有這樣的人,天天帶狗出去不拴繩子,孩子大老遠見了都害怕,人家有理說我家的狗不咬人。

你家狗又不是人,你咋知道它不咬人。

@菌子

公眾場合不是你家後花園,狗狗本來就該拴牽引繩,小孩子怕狗,我是大人也怕狗,你說你狗不咬人,但是它嚇人!

@雲朵兒

先不說老大爺打人對不對這個問題。

女的遛狗不拴繩子,金毛那麼大的狗,你覺得不咬人那是在狗的熟知範圍以內,萬一把人咬到你還是只有賠起撒,最煩那些餵大狗不拴繩子的咯,本來有些大狗看起都嚇人,餵得起就要負的起責任。

@呆呆

並不是所有人都不怕狗,每個養狗的人都說自己的狗乖不咬人,金毛再乖再可愛也是狗,也會攻擊人,何況體型那麼大,有的狗主人看見怕狗人士已經恐慌得不行了,還樂呵呵的大聲嚷嚷,他不咬人,一點也不能理解怕狗人士的心理,被嚇的人或被咬的人該找誰評理申冤?每家的狗都不咬人,醫院裡哪來那麼多打狂犬疫苗的?作為一個主持人,也算公眾人物,怎麼不約束自己的行為,做一個合格的監護人?

@八卦無雙小二丫

真的很煩遛狗不拴還說自己狗不咬人的,沒公德....出門請拴好自己的狗。

@Nemo

我跑步被金毛追上咬過,狗主人就陪我打了疫苗,一分錢精神損失費什麼的都不給……

@Langel丫頭

有的人不養狗,比如我,主要是被狗咬過,一直有恐懼感,另外,怕狗的人群大部分對狗都不太了解,所以,不要跟我們解釋這個金毛那個牧犬,我們實在記不住,越想越怕,在我們眼中,狗狗只有大小之分。

你的狗狗嚇到小孩子了還敢上前理論為什麼踹狗,你要是第一時間道歉了也就沒事了。

@棟棟!cium

評論無非來自兩方面,養狗的說,這不是狗,是我家人、是我兒、我弟、我妹、我閨女、我親爹!不養狗的人說,不管是你爹、你妹、你兒、你閨女,對於我們來說那都是哥斯拉!普及一個知識,你永遠不知道哪條狗帶有狂犬病,被狂犬病病毒攜帶犬咬了,後果多可怕又不是不知道……

△監控記錄下的金毛跑向小朋友

認為打人者動手不對

@餡餅

明明是兩碼事,狗主人不對,吵幾句罵幾句都可以理解。

但是你把人家摁倒在椅子上掐著脖子打,這是要咋的?!

@二爺

不是一個層面的事情,大型犬只不拴牽引出門確實不妥,但打人是觸犯了法律的。

@愛吃西紅柿的番-茄

怎麼沒人覺得打女人不對?金毛應該是最溫順的狗狗之一吧!

@hanjin玟

我就想問一句,熊孩子出門惹事兒的時候,怎麼也沒說要拴個繩?

@收集裙子的博主

看評論都在罵狗主人,好奇看了下視頻。

狗嚇到小男孩,但是狗一直搖尾巴感覺是友善不帶攻擊性的,不然狗主人也不敢亂放繩子吧。

在小孩完全安全之後孩子爺爺看到狗主來了還當面踢了幾腳狗,女孩子明知道打不過還打,因為被激怒了,為什麼全是幫爺爺說話的?

@\

狗嚇到孩子道歉不就行了,老頭為什麼踢狗我就不懂了。

誰踢我的狗,我會踢他全家!

@往事如煙

沒牽繩是不對,但狗狗並沒攻擊小孩,為什麼還要踢一腳?!我是狗狗主人我也會理論!很多人把寵物當家人當孩子在養的。

對方還動手打人!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太美麗

一碼歸一碼。

打人而且那麼凶不受譴責,那還制定治安管理處罰法幹啥,話不多說,不是啥子事都可以隨便對別人動手的。

@逐月

你們說大狗要牽繩,說該打,人家下樓只有幾分鐘,不牽繩怎麼了,咬著人了嗎?小孩子不懂,大人也不知道什麼樣子的狗不咬人?金毛的鼻腔比較長,再加上狗狗眼裡的世界是黑白的,稍微遠一點的東西是看不清的,就算狗可以嗅的很遠,你覺得人家狗會無緣無故跑到你孩子面前,還不是你家孩子先去逗它的。

你家寶貝金貴,別人家的狗狗在別人眼裡就不珍貴嗎?有的時候明明是人的錯,非要強加在狗上,知道導盲犬嗎?知道警犬嗎?知道那些為保護主人受傷的狗嗎?人可以義無反顧的不要命的救人嗎?我告訴你們,我們就是不如狗。

想噴的儘管來,我候著。

@sunny xu

這人敢踢金毛說明他知道金毛脾氣好不會反抗!!如果換成大丹試試,看他敢踢不??欺負脾氣好的狗,打女人,無品無行。

沒牽繩,不對,也沒造成惡果,結果被踢,無語了。

△鄧女士出示的病情證明書

雙方都有錯,各打50大板

@rain凌宇

我也喜歡狗狗,但是作為一個孕婦,經常路上遇到大型狗突然間衝出來,真的被嚇了好幾次。

很少有主人道歉的。

養狗請拴著,這是基本的素質和公德。

當然打人的也覺得太過了。

@???

這麼大的狗,就是出門一秒鐘也該拴繩子,況且還嚇到小朋友,起因是主持人錯在先。

但是打人者故意傷害致人毀容,就該嚴懲不貸。

整個事件沒有誰值得同情。

至於還在說什麼我家狗不咬人這種卵話的,下一個可能就是你!

@adream

不拴狗的被打不值得同情,打人的一家人被法律處分也理所當然。

這個事件只是告訴養狗的人隨時都記得拴狗,不要總說自家狗不咬人,按照這個邏輯那我每天拉一條蟒蛇在小區到處穿梭,然後我說不用怕,它不咬人,你就不怕了?這簡直就是扯淡!

@風華

我一直相信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和恨,所以事情很簡單,狗主人沒拴好自家的狗錯在先,還日天冒古和別人爭吵,被打是必然。

再說打人的,狗嚇著孩子了就打狗,何必打人呢?!打狗不承擔啥法律責任,打人可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得嘛。

總結一句:一個巴掌拍不響,都特麼不要認為自己多有理。

△金毛犬,圖據網絡

昨天(9月3日)下午3點半,當事女主持人鄧女士在微博發表道歉文章,她在文中表示,自己也反思了很多,事發當日出門沒有拴狗繩「是我犯的很嚴重的一個錯誤,在這裡向對方的孩子及家人道歉,對不起,嚇到孩子了」。

同時承諾,以後出門一定會拴好狗鏈,避免這樣的衝突再次在鄰里之間發生。

鄧女士還針對自己的就職單位和「5萬至30萬」的月收入進行了解釋說明:

曾就職於四川廣播電視台,目前的收入涵蓋商演、廣告電視劇等系列拍攝,以及培訓班代課,英語教課等各種兼職費用所得,個人收入是稅後收入,已由相關公司納稅。

道歉全文

各位網媒朋友以及所以網友們對不起,讓你們久等了!

我是曾就職於四川廣播電視台FM925和新地產的主持人,但早已離職。

我目前的收入涵蓋了商演、廣告電視劇等系列拍攝,以及培訓班代課,英語教課等各種兼職費用所得,個人收入是稅後收入,已由相關公司來納稅。

這幾天因為這些事情我的情緒和身體狀況非常不好。

之前發的那些微博我刪除並不是因為心虛,而是因為一些不得已的客觀因素。

這些客觀因素我會等案件結束後給大家一個完整的交代。

既然事件到這個地步,我也站出來給大家承認我的過錯。

首先,這件事情發酵到這個程度也是我沒有想到的。

這幾天我自己也反思了很多,也找到了很多自己的原因,我8月30號那天出門沒有拴狗繩是我犯的很嚴重的一個錯誤,因為我不拴鏈子的疏忽嚇到了對方的孩子,雖然狗沒有撲倒孩子,但我還是理解對方家裡人的舉動,在這裡我向對方的孩子及家人道歉,「對不起,嚇到孩子了」在這裡我也承諾,以後出門一定會拴好狗鏈,避免這樣的衝突再次在鄰里之間發生。

還有一位網友我在這裡也給您道歉,雖然我們可能在養狗這方面的共識沒有達成一致和那天晚上我不正當的言語造成對你的傷害對此我也想向大眾解釋一下,我前天發的那句話,是因為在網上看到了很多條消息,有一半多的人在罵我,罵的極其難聽,我當時確實是氣到喪失理智,因為我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我並不是詛咒孩子,但由於我氣急攻頭,語言表達非常不當,在這裡我向這位網友道歉,「對不起,因為我不當的言論,讓您生氣了,也讓大家生氣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在這裡也謝謝你們讓我通過這樣的一種方式發現了我自己身上的很多不足。

各位朋友們,我是個主持人,有時候在台上也有講錯話的時候,希望大家能夠原諒我當時說話的不理智。

在這裡,我也謝謝網上部分理解我的朋友們,我對對方家庭沒有任何的懷有報復或者詆毀這樣的行為舉動,我只希望打我的對方家人能夠給我一個交代,我理解你們保護孩子的心情,但我也希望咱們都能拿出彼此的誠意來好好處理這件事情。

以上我所澄清的這些事情全部是本人的肺腑之言,謝謝大家。

看完鄧女士的道歉

你有什麼看法?

不管這件事最終如何處理,商妹兒想給所有養狗的人提個醒……

根據《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三十四條規定:

養犬人攜犬出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將犬只裝入犬籠、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犬繩牽領;

(二)為犬只佩戴標識牌;

(三)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及其他行人;

(四)對犬只糞便即時清除;

(五)及時制止犬吠和犬只攻擊行人的行為;

(六)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運輸工具。

攜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車時,應徵得駕駛員的同意。

下列區域禁止攜犬只進入:

(一)機關辦公區、醫院、學校、幼兒園;

(二)影劇院、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少年宮、體育場館;

(三)文物保護單位、宗教場所;

(四)主要交通幹道、步行街區、候車室、候機室、商場;

(五)其他禁止攜帶犬只進入的公共場所。

盲人攜帶導盲犬和肢體重殘人攜帶扶助犬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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