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養中華田園犬?管理規定別「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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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紅網第四屆全國大學生「評論之星」選拔賽參賽作品

16日開始,成都將對限養區禁養犬種進行收容處置工作。

有網友發現,常被稱為「土狗」的中華田園犬,也在被禁養的名單之中。

(11月16日《新京報》)

而早在幾天前,杭州市也出台了相關規定,將中華田園犬歸入禁養犬只品類。

對此,有網友認為這份規定來得太遲,早該下重拳整治和全面規範養狗行為了。

而另外一部分網友則認為,的確需要規範養狗行為,但具體的管理條例存在不合理之處,中華田園犬是否應納入烈性犬名單,仍然值得討論。

對何種犬只為烈性犬,各大城市尚且標準不一。

包括杭州、成都、西安、瀋陽等多個城市都禁止飼養中華田園犬,然而,南京等地則未將中華田園犬納入禁養犬名單之中。

實際上,中華田園犬並不是一種標準的品種,生活中常見的非純種犬都屬於「中華田園犬」這一個大類。

而並非所有的非純種犬都屬於烈性犬或大型犬。

不宜一刀切,相關規定須進一步細化。

其實,部分城市早已做到這一點。

儘管法國鬥牛犬被認為是一種性格較好的小型犬,卻因為帶有「鬥牛犬」三字被杭州、成都等地納入烈性犬禁養犬名單之中,而北京和上海養犬管理規定則明確指出,英國鬥牛犬、美國鬥牛犬、鬥牛梗才屬於禁養犬種。

規範養犬行為,須從外部對養狗人進行嚴格的管理和監督。

但規定的制定,也必須讓公眾有充分的話語空間,聆聽公眾的聲音。

有關部門應當廣開言路,對養狗規定作出合理修改。

文/鄭麗雲(重慶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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