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外交部111年(110學年度)「外交獎學金」資訊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一、本部111年外交獎學金相關作業說明如下:. (一)申請條件:. 1.各大專院校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且須修讀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 ... 轉知外交部111年(110學年度)「外交獎學金」資訊 公告人:國際處國務組陳瀅劼[[email protected]][分機:3664]-2021/11/17下午04:54:23 審核人:莊宗憲-2021/12/28下午02:08:48 公告結束:2022/2/28上午12:00:00 請欲申請的同學,於111年2月7日17:00前,檢附所需資料(請詳閱附件公文及申請書)送至國際處國務組,以利國際處初審面試。

通過初審者,將由學校統一推薦至外交部。

注意:國際處收件後將會安排面試。

一、本部111年外交獎學金相關作業說明如下: (一)申請條件: 1.各大專院校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且須修讀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及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另如選修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惟至多2門。

2.上述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80分以上,且學業總平均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3.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本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二)申請程序及審核方式: 1.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間填具申請書,備妥上一學年度成績單正本、在學證明、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五千字專題報告(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相關議題,格式不拘)各1份,以及教授推薦函2份向所屬學校申請。

2.各校依據本部所訂資格條件辦理初審,將合格名單造冊,於111年2月25日(週五)下班前函送本部複審(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時不予受理),由本部「外交獎學金審查小組」辦理複審。

3.本案頒獎典禮暫訂於111年5月至6月間,舉辦確切日期及地點將依複審結果另行通知。

二、本獎學金名額計34名,每名頒予新台幣2萬5仟元整,惟因本部111年度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將視立法院預算審議情形,於必要時調整獎學金數額或終止本獎學金之申請。

三、檢送「外交部外交獎學金實施要點」、「111年(110學年度)外交獎學金申請書」及「111年(110學年度)外交獎學金初審合格學生名冊」各1份如附件。

附件 附件1.pdf(0.07MB)附件2.odt(0.01MB)電子來文1100014908.pdf(0.46MB) 瀏覽次數:628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